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者:李金鹏发布时间:2021-04-01浏览次数:12244

根据《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资格审查

时间:4月6日(周二)9:00-16:00

地点:音乐学院门厅

请考生务必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材料1-8验原件,交复印件;材料9-10交手写签名原件。

1.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3.应届生须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

4.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须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以及招生简章中要求的复试审核时提交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材料;

8.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9.《诚信复试承诺书》、《健康承诺书》、《每日健康信息》;

10.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须提交《南京艺术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知情同意书》(见附件1)。

 

二、复试安排

见附件2

 

三、专业水平考核(复试专业课)成绩测算方式

以下研究方向专业水平考核由多部分组成。其成绩测算方式如下:

音乐教育理论研究方向:专业水平考核总分为150分,考试分为①923-1主科及论文写作(音乐教育理论)②923-2演唱或演奏两部分,其中①923-1主科及论文写作(音乐教育理论)100分,②923-2演唱或演奏计50分。

声乐表演研究方向:专业水平考核总分为150分,考试分为①933-1作品分析Ⅰ②933-2主科(民族唱法:民歌、中国歌剧选段、中国创作歌曲、戏曲等6首;美声唱法:中外艺术歌曲和歌剧咏叹调等6首)933-3钢琴(299程度)三部分,其中933-1作品分析Ⅰ计45分,②933-2主科(民族唱法:民歌、中国歌剧选段、中国创作歌曲、戏曲等6首;美声唱法:中外艺术歌曲和歌剧咏叹调等6首)计90分,③933-3钢琴(299程度)计15分。

古筝、二胡、琵琶、竹笛、古琴研究方向:专业水平考核总分为150分,考试分为①934-1作品分析Ⅰ和②934-2主科(大型独奏曲2首、高难度练习曲1首)两部分,其中934-1作品分析Ⅰ计45分,②934-2主科(大型独奏曲2首、高难度练习曲1首)计105分。

小提琴、大提琴、长号、长笛研究方向:专业水平考核总分为150分,考试分为①935-1作品分析Ⅰ和②935-2主科(大型独奏曲1首、高难度练习曲1首、复调性乐曲1首)两部分,其中①935-1作品分析Ⅰ计45分,②935-2主科(大型独奏曲1 首、高难度练习曲1首、复调性乐曲1首)计105分。

钢琴、手风琴研究方向:专业水平考核总分为150分,考试分为①936-1作品分析Ⅰ和②936-2主科(练习曲2首、复调乐曲1首、大型乐曲1首、中国乐曲1首)两部分,其中936-1作品分析Ⅰ计45分,②936-2主科(练习曲2首、复调乐曲1首、大型乐曲1首、中国乐曲1首)计105分。

管弦乐指挥研究方向:专业水平考核总分为150分,考试分为①901-1作曲技法综合分析和②901-2主科(管弦乐指挥):指挥管弦乐作品一首(晚期古典/浪漫时期交响乐作品一个乐章,或二十世纪近/现代管弦乐作品一首或一个乐章);指挥较大型合唱作品一首两部分,其中901-1作曲技法综合分析计45分,②901-2主科(管弦乐指挥)计105分。

计算机作曲技术研究方向:专业水平考核总分为150分,考试分为①932-1作品分析Ⅰ和②932-2主科(上机操作:计算机作曲应用)两部分,其中①932-1作品分析Ⅰ计45分,②932-2主科(上机操作:计算机作曲应用)计105分。

音乐剧研究方向:专业水平考核总分为150分,考试分为①990-1作品分析Ⅰ和②990-2主科(中外音乐剧唱段各准备3首,外文唱段不限语种,由评委现场抽取11外共2首唱段进行考试,每首唱段时长不得短于3分钟、不得长于7分钟,伴奏形式为伴奏带或者钢琴伴奏,伴奏带以U盘形式自带,钢琴伴奏人员及乐谱自带;自选音乐剧舞蹈片段展示1段,时长2分钟;自选带表演的朗诵1段,限用中文,时长2分钟。考试中途如需换装1分钟内完成)两部分,其中990-1作品分析Ⅰ计45分,②990-2主科计105分。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音乐学院将严格做好各考场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安排各专业研究方向复试时,遵循错时错峰、分时分批原则,有序安排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本细则未涉及且《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未作明确规定的,由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请全体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并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六、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25-83517603

人:陈老师

 

附件1:南京艺术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知情同意书

附件2: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2021年4月1日



附件1:南京艺术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知情同意书.docx

附件2: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pdf